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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一、 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一) 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1)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劳动实践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2) 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脑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活动在人脑中的内化,产生了人所特有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人的认识能力。
(3) 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的交往以及语言、符号的产生和发展,使人的认识活动获得了不同于生物遗传的社会遗传方式。
(二) 认识的本质与结构
※※1. 认识的本质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或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
2. 对认识的本质的规定的理解
(1)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而是通过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中获得。
(2) 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识是对客体的反映或摹写,即认识是以客体为原型的,认识一定含有反映或摹写客体的内容。
(3) 认识对客体的反映是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包括一定的选择性、重构性,而不是简单的、直接的摹写。
3. 认识的结构
认识的结构是由主体所具有的认识客观对象的认知因素和非认知因素构成的。认知因素包括主体的知识结构和认识能力。前者指主体所具有的知识的种类、数量和掌握知识的程度;后者包括感性认识能力、理性认识能力和自我意识能力。知识结构是认识能力的基础,认识能力是知识结构积淀内化的结果。非认知因素由人的情感、意志、价值、信念等因素构成。
(三) 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认识的主体是现实的人,他在认识活动中具有能动的、创造的反映作用。
(1) 作为认识活动结果的认识,是主体对于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再现。人为了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在观念中分解、加工和改造对象,运用一系列的科学抽象方法进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在科学的抽象活动中,认识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得到鲜明的体现。
(2) 人们为了从事实践活动,还必须基于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结合自己的需要塑造出客体未来的理想形态和功能。这更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活动。
(四) 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1) 简要地说,辩证唯物主义所理解的反映,就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信息的具有目的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选择。认识的主体就是凭借能动的、自觉的活动对观念信息进行逐级深化的思维操作,不断深化着对客体本质的反映。
(2) 选择与重构是反映能动性的具体表现,它们所揭示的正是主体对客体信息的能动反映。所以在认识活动中反映和创造不可分,反映是有创造(有选择、有重构)的反映,反映是在创造过程中实现的。创造是在反映基础上的有根据的创造,是受反映对象的客观本性制约的。(五)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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