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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反映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1. 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含义
(1) 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现实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它是过去“现实”发展的结果,又是引起将来的“现实”的原因。
(2) 可能性是和现实性相对立的范畴,它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2. 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1)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对立的。可能性是潜在的、还没有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现实性也不同于可能性,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
(2) 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现实性离不开可能性,它是实现了的可能性,没有可能性的东西是不会变为现实性的;而可能性则是尚未展开、没有实现的现实性。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客观事物的发展,总是在现实性中产生出可能性,而可能性又不断变为现实性的转化过程。
3. 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1) 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对立,使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发挥的必要。
(2) 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使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充分发挥的余地。
(3) 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需要一定的条件,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实现好的可能性。
二、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一) 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1. 质及其认识意义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定性。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区分量的前提。
2. 量及其认识意义
量是事物所固有的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获得对事物质的清晰准确的认识,对实践进行准确的指导。科学研究中,定性是定量的基础,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
3. 度及其认识意义
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做到“胸中有数”,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与“不及”的错误。
(二) 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关系
量变质变规律或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1. 量变和质变的含义与形式
(1) 量变的含义和基本形式: 量变是指事物量的变化,即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表现为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事物的连续性。量变的基本形式包括单纯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的结构变化。
(2) 质变的含义和基本形式: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这是对原有度的突破与超越,是事物连续和渐进的中断。质变的基本形式包括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
2.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意义
(1)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
※※(2) 原理内容: 相互转化。①由量变到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即量变不仅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而且决定质变的性质和方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即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越度必然引起质变。②由质变到量变,质变体现在巩固量变的成果并进一步引起新的量变。质变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质变才能使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体现和巩固量变成果,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3) 这一辩证关系原理或量变质变规律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在理论上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观点,反对把量变和质变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形而上学观点。②在实践上既要重视量变又要重视质变。因为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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